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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公告新日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新股案 日期: 2010/3/29
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99/03/29
2.增資資金來源:
 本公司為考量未來業務發展需要,擬自98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
 幣 74,880,29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,共計發行新股7,488,029股;員工紅利新台幣
  100,000,000元,其發行股數以股東會前一日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
 算基礎計算之,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。
 
3.發行股數(如屬盈餘轉增資,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):7,488,029
4.每股面額:10
5.發行總金額:74,880,290另加計員工紅利計算轉換股數依面額換算金額
6.發行價格:不適用。
7.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:100,000,000
8.公開銷售股數:0
9.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:
 股東紅利轉增資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 , 每壹仟股無償配發
 50股。
10.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:
 本次原股東配發不滿一股之畸零股,得由股東自行併湊整股,於增資配股基準日
 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讓事宜,併湊不足或未如期辦理者,依公
 司法第 240條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,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票面金額
 認購。
11.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: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。
12.本次增資資金用途:未來業務發展需要
13.其他應敘明事項:
 (1) 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,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,配股比率因此發生變
   動者,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。
 (2) 本次增資案俟股東常會通過,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,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
   增資配股基準日。
 (3) 以上增資相關事宜,如因客觀環境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,須予變更時
   ,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。